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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帮找货《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
1.特别提示
1.1本《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是服务使用人(以下简称“用户”)与上海预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我们”或者预石)之间关于用户下载、安装、使用“运帮找货”软件( 包括但不限于PC版及移动电话、PDA版等各种无线手持终端版本的“运帮找货”软件);注册、使用、管理运帮找货帐号;以及使用本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1.2“运帮找货”软件由上海预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并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 。为获得网络服务,用户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特别涉及免除或者限制本公司责任的免责条款,对用户的权利限制的条款、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司法管辖、法律适用的条款。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勾选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阅读)。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下载、安装或使用本软件及其相关服务。您的下载、安装、使用、帐号获取和登录等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1.3用户注册成功后,本公司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该帐号归本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帐号的使用权。帐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用户承担帐号与密码的保管责任,并就其帐号及密码项下之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
2.知识产权声明
2.1本“运帮找货”软件是由本公司开发。“运帮找货”软件的一切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饰、图表、色彩、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除涉及第三方授权的软件或技术外,本公司享有上述知识产权。
2.2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为任何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目的自行实施、利用、转让或许可任何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本公司保留追究上述未经许可行为的权利。
3.授权范围
3.1用户可以为非商业目的在单一台终端设备上安装、使用、显示、运行“运帮找货”软件。用户不得为商业运营目的安装、使用、运行“运帮找货”软件,不可以对本软件或者本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计算机终端内存中的数据及本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进行复制、更改、修改、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软件和相关系统。
3.2用户不得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将“运帮找货”软件安装在未经本公司明示许可的其他终端设备上,包括但不限于机顶盒、无线上网机、游戏机、电视机等。
3.3保留权利: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归本公司所有,用户使用其他权利时须另外取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
4.服务内容
4.1运帮找货提供的部分网络服务为收费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收费网络服务需要向本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对于收费的网络服务,我们会尽量在用户使用之前给予用户明确的提示,只有用户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用户才能使用该等收费网络服务。如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本公司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等收费网络服务。
4.2用户理解,本公司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第三方收取的相关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5.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5.1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本公司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及免费网络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免费网络服务,本公司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收费网络服务,本公司应当在变更、中断或终止之前事先通知用户,并应向受影响的用户提供等值的替代性的收费网络服务,如用户不愿意接受替代性的收费网络服务,就该用户已经向本公司支付的服务费,本公司应当按照该用户实际使用相应收费网络服务的情况扣除相应服务费之后将剩余的服务费退还给该用户。
5.2用户理解,本公司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本公司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且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事先进行通告。
5.3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本公司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该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费及免费网络服务(其中包括基于广告模式的免费网络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3.1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5.3.2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5.3.3用户在使用收费网络服务时未按规定向本公司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5.4如用户注册的免费网络服务的帐号在任何连续90日内未实际使用,或者用户注册的收费网络服务的帐号在其订购的收费网络服务的服务期满之后连续180日内未实际使用,则本公司有权删除该帐号并停止为该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执行账号删除之前,本公司会向该用户发送通知。
5.5用户注册的免费帐号昵称和姓名如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要求,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本公司有权禁止用户继续使用该帐号、昵称。
6.使用规则
6.1司机用户在申请使用“运帮找货”网络服务时,必须向本公司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相关资料,且需要通过人工认证方能开始使用软件。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更新后,本公司有权暂停该司机用户的使用权,同时需要人工再次认证方能继续使用软件。
6.2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